《周易要义》· 十六、“上交”“下交”,䟽以“道”“器”釋之第 217 篇

周易与注疏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2 段

疏解《系辞》“上交不謟、下交不渎”,以道器分释上下,辨“几”为动之微、吉之先见,明君子见几而作、赴几贵速。

十六、“上交”“下交”,䟽以“道”“器”釋之

通俗理解这一条标题点出《系辞》中“上交不謟、下交不渎”两句,孔颖达疏把“上”“下”分别解作“道”与“器”,标题标举“以道器释之”,下文即顺着这一诠释取向展开。

  • “䟽”即“疏”,指孔颖达《周易正义》的疏解文字。
“知幾,其神乎”者,神道微妙,寂然不測,人若能豫知事之幾微,則能與其神道合㑹也。“君子上交不謟,下交不瀆”者,上謂道也,下謂器也。若聖人知幾窮理,𡨋於道,絶於器,故能“上交不謟,下交不瀆”。若於道不𡨋而有求焉,未能離於謟也;於器不絶而有交焉,未能免於瀆也。能无謟瀆,知幾窮理者乎?“幾者動之微,吉之先見”者,此釋“幾”之義也。幾,微也,是已動之微。“動”謂心動、事動。𥘉動之時,其理未著,唯纎微而已。若其已著之後,則心事顯露,不得爲“幾”。若未動之前,又寂然頓无,兼亦不得稱“幾”也。“幾”是離无入有,在有无之際,故云“動之微”也。若事著之後,乃成爲“吉”,此“幾”在“吉”之先,豫前已見,故云“吉之先見者也”。此直云“吉”,不云“凶”者,凡豫前知幾,皆向吉而背凶,違凶而就吉,无復有凶,故特云“吉”也。諸本或有“凶”字者,其定本則无也。“君子見幾而作,不俟終日”者,言君子旣見事之幾微,則湏動作而應之,不得待終其日,言赴幾之速也。“易曰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”者,此豫之六二辭也。得位居中,故守“介于石,見幾則動,不待終其一日也。“介如石焉,寧用終日,斷可識矣”者,此夫子解釋此爻之辭。

“能够察知事物的细微苗头,大概就是神妙的境界吧”,这里说的是神妙的道精微深奥,寂然不动无法测度,人如果能预先知晓事物的细微征兆,就能和这神妙的道相合相通。“君子和上位的人交往不谄媚,和下位的人交往不轻慢”,这里的“上”指的是道,“下”指的是器。如果圣人能够知晓事物刚萌发的细微苗头、穷尽事理,完全契合大道,超脱具体器物的拘限,所以能够“与上位者交往不谄媚,与下位者交往不轻慢”。如果没法与道暗合相融却还对其有所求取,就无法脱离谄媚;没法超脱于器物之外还与之有往来交接,就无法避免轻慢。能够做到不谄媚、不轻慢的人,难道不是察知事物的细微苗头、把事理探究透彻的人吗?“几,就是事物变动的细微苗头,是吉事预先显现的先兆”,这是解释“几”的含义。几,意思是微,是已经开始萌生变动的细微状态。这里所说的“动”,指的是内心念头的变动、各类事情的变动。刚刚开始变动的时候,其中的事理还没有显现出来,只有极其细微的迹象而已。如果等到事态已经显著之后,心思与行迹都显露出来,就不能称为“几”了。如果在事物尚未发生变动之前,完全静寂空无,同样也不能称之为“几”。“几”是从无过渡到有,处在有和无的交界阶段,所以说它是变动刚发生时的细微状态。等到事情的迹象变得明显之后,才会形成“吉”的结果,这个“几”出现在“吉”的前面,在事情发生之前就已经预先显露出来了,所以说它是“吉的预先显现的征兆”。这里直接说“吉”,不说“凶”,是因为凡是能预先察觉事物隐微苗头的,都会趋近吉、远离凶,避开凶、走向吉,不会再出现凶的情况,所以特意只说“吉”。流传下来的各个版本当中,有的此处带有“凶”字,经过校定的定本里没有这个字。“君子察觉到几就立刻行动,不会等一整天过完”,这句话的意思是,君子既然看到了事态刚露出的细微苗头,就应当行动起来做出应对,不能等到当天结束,说的就是响应几的速度十分迅速。《周易》里说的“坚得像石头一样,不用等过完一整天,守正吉祥”,这是豫卦六二的文辞。所处爻位得当、居于中位,所以坚守得像石块一样坚定不移,察觉到几微的征兆就行动,不会等过完一整天。“刚正如同山石,哪用得着等上一整天,完全可以清楚辨识”,这是夫子解释这一爻的文辞。

通俗理解此段先辨“几”的界域:几是心动事动之初的纤微状态,在有无之际,已著则非几、未动亦不成几;能豫知几微便与神道合会,故于道不謟、于器不渎。继以“吉之先见”说明知几者向吉背凶,又申见几即作、不俟终日,赴几贵速,并引豫卦六二爻辞及夫子释爻为证。

  • “豫之六二”指豫卦第二爻,“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”即其爻辞。
  • 本段多异体字:“謟”即“谄”,“渎”即“渎”,“𡨋”即“冥”,“纎”即“纤”,“湏”即“须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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