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要义》· 十七、盡聚散之理,能知變化之道第 172 篇

周易与注疏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2 段

本文以精气聚散解释万物生成与变化,说明穷尽聚散之理即可贯通变化之道与鬼神之情状,无幽不通。

十七、盡聚散之理,能知變化之道

通俗理解此为篇题,标示全篇所论:把气之聚散的理路推究到底,便可通晓万物变化之道。聚散与变化本是一体两面,故题目将二者并举。

精氣爲物,遊魂爲變。精氣烟煴,聚而成物,聚極則散,“遊魂爲變”也。遊魂,言其遊散也。烟,音因。煴,于云反。是故知鬼神之情狀。盡聚散之理,則能知變化之道,无幽而不通也。

精气交融聚合并生成万物,精气聚积到极致之后就会散逸,魂灵游离散逸,就产生变化。精气交融弥漫,聚合在一起就生成万物,聚到极致就会离散,这就是“游魂为变”所描述的情况。所谓游魂,说的就是它游散的状态。烟,读音和因相同。煴,反切注音为于云反。因此就能知晓鬼神的真实情况。彻底搞明白汇聚与离散的道理,就能知晓事物变化的规律,没有任何隐微深奥的事理是不通晓的。

通俗理解气之精者凝聚而成有形之物,魂之游者散而为变;凝聚到极处必然散开。所以说,把聚散之理穷尽,就能明白鬼神的情状与变化的法则,没有幽隐之处不能贯通。

  • 烟煴:烟气氤氲聚合之貌。
  • 于云反:反切注音,谓“煴”读如“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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