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險而徤,所以訟惟中止乃吉
通俗理解此段为篇题,标明所述为讼卦之理:内险与外健相激,故生争讼;其要点在于争讼中途止息,才算得吉。
- “徤”为“健”的异体字。
- “讼”指《周易》讼卦,其主题为争讼。
彖曰:訟,上剛下險,險而徤訟。正義曰:此釋繇辭之義。“訟,上剛下險,險而徤訟”者,上剛即乾也,下險即坎也,猶人意懷險惡,性又剛徤,所以訟也。“中乃吉”者,謂此訟,事以中途而止乃得吉也。前注云“可以獲中吉”,謂獲中止之吉。“不閉其源,使訟不至”者,若能謙虚退讓,與物不競,即此是閉塞訟之根源,使訟不至也。今不能如此,是不閉塞訟源,使訟得至也。“雖毎不枉,而訟至終竟”者,謂雖毎訴訟,陳其道理,不有枉曲,而訟至終竟,此亦凶矣。
《彖》说:讼,上位刚健下位险陷,心怀险诈又性格刚健,就会发生争讼。正义说:这是解释繇辞的含义。所说的“讼,上刚下险,险而健讼”,上刚就是乾,下险就是坎,就好比人内心怀着险恶的念头,性情又刚劲强健,所以才会发生争讼。所谓“中乃吉”,说的是争讼这件事,在中途就停止,才能得到吉祥。之前的注释说“可以获得中吉”,指的是得到中途停止争讼的吉庆。所谓“堵住诉讼的根源,让诉讼不会发生”,如果能够谦虚退让,不和他人相争,这就是堵死诉讼产生的根源,让诉讼根本不会出现。如今做不到这样,就是没有堵塞争讼的根源,让争讼得以发生。所谓“虽每不枉,而讼至终竟”,说的是就算每次参与诉讼,陈述自己的道理,都没有歪曲理亏的地方,却执意把官司一直打到完结,这样也会有凶险。
通俗理解此段释讼卦彖辞:上卦刚、下卦险,险与健相激便成争讼;所谓中吉,重在讼事中途而止。又指出能谦退不争即闭讼源,若一味争到终竟,即使所陈不枉,也归凶。
- “彖”指《易传》中解释卦辞的彖传;“正义曰”为《周易正义》疏文标识。
- “繇辞”指卦辞;“干”“坎”为八卦名,此处分指上卦与下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