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要义》· 二十、“易有四象”非一說,䟽謂七、八、九、六第 202 篇

周易与注疏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2 段

本篇辨析“易有四象”诸说,驳庄氏、何氏之解,主张四象即七八九六,并说明象辞相对、系辞告吉凶得失。

二十、“易有四象”非一說,䟽謂七、八、九、六

通俗理解本段是篇目标题,点出“易有四象”并非只有一种解释,而疏文之说把四象指为七、八、九、六。

  • 䟽:同“疏”,此指疏解经文的注疏文字。
  • 七八九六:指少阳、少阴、老阳、老阴之数。
莊氏云:“四象謂六十四卦之中,有實象、有假象、有義象、有用象,爲四象也。”今於釋卦之處已破之矣。何氏以爲“四象”謂“天生神物,聖人則之”,一也;“天地變化,聖人效之”,二也;“天垂象,見吉凶,聖人象之”,三也;“河出圖,洛岀書,聖人則之”,四也。今謂此等四事,乃是聖人易外別有其功,非專易内之物,何得稱“易有四象”?且又云“易有四象,所以示也。繫辭焉,所以告也。”然則象之與辭,相對之物,“辭”旣爻卦之下辭,則“象”謂爻卦之象也。則上“兩儀生四象”,七八九六之謂也。故諸儒有爲七八九六,今則從以爲義。“繫辭焉,所以告”者,繫辭於象卦下,所以告其得失也。“定之以吉凶,所以斷”者,謂於繫辭之中,定其行事吉凶,所以斷其行事得失。

庄氏说:“四象指的是六十四卦当中,有实象、假象、义象、用象,这四种就叫做四象。”如今在解说卦的部分,已经驳斥了这种说法。何氏认为“四象”指的是,“上天降下神物,圣人取法它”,是第一项;“天地出现变化,圣人效仿它”,是第二项;“上天垂示天象,显现吉凶,圣人摹拟它”,是第三项;“黄河出图,洛水出书,圣人取法它”,是第四项。如今认为这四件事,是圣人在《周易》之外另外做出的功绩,并非《周易》内容中专有的事物,怎么能称作“易有四象”?而且还说:“易有四象,是用来向人展示示意的。”圣人在卦爻象下附系文辞,是用来告知人们行事的得失情况的。这么说来,象和辞是互相对应的事物,“辞”既然是爻卦之下的文辞,那么“象”指的就是爻卦的象。那么上文的“两仪生四象”,说的就是七、八、九、六。所以诸位儒者有提出四象指的是七、八、九、六的说法,如今就依从这一说法来解释含义。所谓“附缀文辞,用来告知”,指的是把文辞写在卦象下面,用来告知行事的得失。所谓“用吉凶来作出判定,以此来决断”,指的是在系辞的内容当中,判定行事的吉凶,以此来决断行事的得失。

通俗理解本段先列庄氏、何氏对“四象”的不同说法,再指出何氏四事属圣人易外之功,不能称“易有四象”;继而从“象”与“辞”相对立论,认为四象即七八九六,并解释系辞所以告得失、定吉凶以断行事。

  • 庄氏、何氏:文中引述的两种旧说,分别解释“四象”。
  • 河出图、洛出书:即河图、洛书,古代易学所传的图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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