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、幹母不可貞,猶不失中道
通俗理解这是篇章标题,点出全篇主旨:匡正母辈所积之弊事时,不可一味固守贞正;但只要不失中道,仍可成立。标题将“干母不可贞”与“犹不失中道”并提,说明二者并不矛盾。
- 干母:同“干母”,指匡正母辈所积之弊事。
- 中道:不偏不倚、无过不及之道。
九二,“幹母”至“中道也”。正義曰:居内處中,是幹母事也。“不可貞”者,婦人之性,難可全正,冝屈己剛,不可固守貞正,故云“不可貞”也。象曰“得中道”者,釋“幹母之蠱”義。雖不能全正,猶不失在中之道,故云“得中道”也。
九二爻,从“匡正母亲的过失”到“符合中正之道”的相关内容。正义说:身处内位、居于正中的位置,这就是承担处理母亲相关事务的情形。所谓“不可贞”,指的是妇人的性情,很难做到完全持守正道,应当收敛自身的刚硬,不可固执地死守贞正的准则,所以说“不可贞”。《象传》所说的“得中道”,是用来解释“干母之蛊”的含义的。即使不能完全做到守正,也依然不会偏离中正的行事准则,所以说“得中道”。
通俗理解此段疏解九二爻辞与《象传》:九二居内卦之中,故为干母之事;因妇人之性难全正,故屈己之刚而不固守贞正;象辞称得中道,谓虽不能全正仍不失中道。
- 九二:爻题,指卦中第二爻,阳爻称九。
- 正义曰:指《周易正义》的疏解文字,此段引其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