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要义》· 八、九五以中正爲訟主,故元吉第 085 篇

周易与注疏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2 段

本篇释讼卦九五爻辞,说明九五居尊位而为讼之主,用中正裁断曲直,刚不沉溺、公不偏私,故讼得元吉。

八、九五以中正爲訟主,故元吉

通俗理解标题点明主旨:讼卦九五爻因居中得正而成为全卦之主,故得元吉;关键在于中正既是主导之位,也是裁断是非的依据。

  • 九五:爻位之称,指第五爻为阳爻。
  • 中正:指爻位居中得正,此处为阳爻居第五位。
九五,訟,元吉。處得尊位,爲訟之主,用其中正,以㫁枉直。中則不過,正則不邪,剛无所溺,公无所偏,故“訟,元吉”。

九五,争讼,十分吉祥。处在尊贵的地位,作为裁断争讼的主事者,秉持中正的原则,来判定是非曲直。秉持中道就不会处置过当失了分寸,行事正直就不会走偏出错,刚正就不会徇私陷于不公,秉持公心就不会有任何偏袒,所以“讼,元吉”。

通俗理解这段强调讼卦之主不靠威权定输赢,而以中正为裁断标准;中使其不过度,正使其不偏邪,刚与公各得其用,所以讼事可获元吉。

  • 㫁:同“断”,裁断、判断。
  • 枉直:曲直、是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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