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要义》· 五、竄不可據強,故云人三百户,无眚第 083 篇

周易与注疏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2 段

本篇释《讼》卦九二爻义,明处讼不胜当退归避强,邑小三百户方免灾眚,并引郑玄、王肃诸说疏解经注。

五、竄不可據強,故云人三百户,无眚

通俗理解这是全篇的小标题,把所释爻辞的要点先揭出来:既已退避逃窜,便不可再倚仗强势自居,所以爻辞才说邑中唯有三百户人家,才谈得上无灾。

  • 窜:逃避、隐匿;眚:灾祸。
九二,不克訟,歸而逋其邑,人三百户,无眚。以剛處訟,不能下物,自下訟上,冝其不克。若能以懼歸竄其邑,乃可以免災。邑過三百,非爲竄也。竄而據強,災未免也。象曰:“不克訟”,歸逋竄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正義曰:“不克訟”者,克,勝也,以剛處訟,不能下物,自下訟上,與五相敵,不勝其訟,言訟不得勝也。“歸而逋其邑”者,訟旣不勝,怖懼還歸,逋竄其邑。若其邑強大,則大都偶國,非逋竄之道。“人三百戸,无眚”者,若其邑狹少,唯三百户乃可也。“三百戸”者,鄭注禮記云“小國下大夫之制”,又鄭注周禮小司徒云“方千里爲成”,九百夫之地,溝渠、城郭、道路,三分去其一,餘六百夫。又以田有不易,有一易,有再易,定受田三百家,即此“三百戸”者,一成之地也。鄭注云:“不易之田歳種之,一易之田休一歳乃種,再易之地休二歳乃種,言至薄也。”苟自藏隱,不敢與五相敵,則无災眚。象曰“歸逋”者,釋歸而逋邑,以訟之不勝,故退歸逋竄也。“患至掇”者,“掇”猶拾掇也,自下訟上,悖逆之道,故禍患來至,若手自拾掇,甚言患必來也。故王肅云:“若手拾掇物然。”釋注“以剛”至“災未免也”。正義曰:“若能以懼歸竄其邑,乃可免災”者,如此注意,則經稱“其邑”一字,連上爲句,“人三百戸”合下爲句。

九二,诉讼没能取胜,返回后逃到自己的封邑,封邑有三百户人家,没有灾祸。依仗刚硬的态度处理争讼事宜,不能谦退居人之下,身处下位却去和上位的人争讼,理所应当是没法胜诉的。如果能怀着戒惧的心态逃回自己的邑地躲藏,就可以免除灾祸。封邑的户数超过三百户,就不算是逃遁避祸了。逃亡后占据势力强大的城邑,灾祸就没法避免了。《象传》说:“没能打赢官司,返回后就逃窜躲藏。”身处下位却和上位的人争讼,祸患降临就像随手捡东西一样容易。正义说:这里说的“不克讼”,克就是胜的意思,秉持刚硬的态度处在争讼的情境中,不能谦下待人,身处下位去和上位争讼,和五相对抗,没能打赢这场官司,说的就是争讼没法获胜的意思。“回来之后就逃躲到自己的城邑里”,指的是争讼没能取胜,心怀恐惧动身返回,逃躲进自己的城邑之中。如果他的封邑势力强大,那么大城的势力足以和封国对等,这就不是逃窜躲藏的合理做法。“人三百户,无眚”的意思是,如果他的封邑规模狭小、人户不多,只有三百户人家的规模,就不会有灾患。这里提到的“三百户”,郑注《礼记》中说这是“小国下大夫的领地规制”,另外郑注《周礼·小司徒》称“长宽各一千里的地块叫作成”,符合“成”标准的土地原本是分配给九百个农夫的份地,刨除沟渠、内外城墙、道路占用的面积,去掉三分之一,余下的土地对应六百个农夫的份地。再加上田地有不需要休耕的,有耕种一年休耕一年的,有耕种一年休耕两年的,核算下来最终能分到授田的共计三百户人家,这里所说的“三百户”,对应的就是一成的土地。郑注说:“无需休耕的田地每年都耕种,休耕一年的田地停种一年之后才耕种,休耕两年的田地停种两年之后才耕种,说的是这类土地的肥力极为贫瘠。”如果自己藏身隐匿,不敢和五相对抗,就不会有灾祸。《象传》里说的“归逋”,是解释返回封邑后逃窜藏匿的含义,因为争讼没能获胜,所以退归之后逃窜隐匿。“患至掇”的意思是,“掇”就是拾取的意思,身处下位的人状告上位的人,是悖乱忤逆的行为,所以祸患到来的时候,就像用手随手捡拾东西一样,这是极力说明祸患必定会降临。所以王肃说:“就像用手捡拾东西那样。”解释注释中从“以刚”到“灾未免也”的部分。《正义》说:“如果能心怀畏惧,逃回自己的封邑藏匿,就可以免除灾祸”,按照这个注的用意,经文里的“其邑”连属上文组成分句,“人三百户”连属下文组成分句。

通俗理解此段疏解九二爻辞:处讼而不能屈下,以下讼上自难取胜;既不胜便当畏惧退归、遁于狭小之邑,邑小则灾可免,邑大据强则灾难免。又引郑玄释三百户为一成之地、王肃释掇为拾取,并辨句读。

  • 逋:逃亡、逃窜。
  • 掇:犹拾掇,拾取;王肃以“手拾掇物”喻祸患自来之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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