卄七、蒙發疑明,刑與說皆當,以徃則吝
通俗理解这是第二十七节的标题,拈出蒙卦初六爻的要点:蒙昧既已开启、疑惑转为明晓,用刑与解脱都算得当;但由此一路前往,便会招致鄙吝。
- 卄:即“廿”,二十的合写,“卄七”即第二十七节。
𥘉六,發蒙,利用刑人,用說桎梏,以徃吝。處蒙之𥘉,二照其上,故蒙發也。蒙發疑明,刑說當也。“以徃吝”,刑不可長也。象曰:“利用刑人”,以正法也。刑人之道,道所惡也,以正法制,故“刑人”也。正義曰:“發蒙”者,以𥘉近於九二,二以陽處中,而明能照闇,故𥘉六以能發去其蒙也。“利用刑人,用說桎梏”者,蒙旣發去,无所疑滯,故利用刑戮于人,又利用說去罪人。桎梏,以蒙旣發去,疑事顯明,刑人說梏,皆得當。在足曰桎,在手曰梏。小雅云:“杻謂之梏,械謂之桎。”“以徃吝”者,若以正道而徃,即其事益善矣。若以刑人之道岀徃行之,即有鄙吝。象曰“利用刑人,以正法”者,且刑人之道,乃賊害於物,是道之所惡。以“利用刑人”者,以正其法制,不可不刑矣。故刑罰不可不施於國,鞭朴不可不施於家。案:此“刑人”“說人”二事,象直云“利用刑人”一者,但舉刑重故也。
初六,启发蒙昧,适宜用刑罚来规正他人,也适宜解除罪人的刑具,要是继续贸然前往,就会有憾惜。身处蒙卦的初位,二在它的上方照临,所以蒙昧得以开启。蒙昧得到破除,疑惑消释事理明晰,施用刑罚处置人、解脱除去罪人身上的刑具,全都处置得当。要是贸然往前行事就会有遗憾,这说明刑罚是不能长期推行的。《象传》说:“适宜用刑罚来规正他人”,是为了端正法制。用刑罚惩处他人的做法,是正道所厌恶的,为了严明法律制度,所以才要“用刑罚惩处人”。正义说:“所谓‘发蒙’,是因为初六接近九二,九二以阳刚处在中位,光明能够照彻昏暗,所以初六能够除去自身的蒙昧。”所谓“利于用刑罚整治人,利于脱除刑具”,意思是蒙昧状态已经破除,没有任何疑惑不通的地方,所以既适合对人施行刑罚惩处,也适合解除罪犯身上的刑具。脚镣手铐这类刑具,因为蒙昧已经被祛除,疑难的事务都清晰明了,惩处罪人、脱除他们身上刑具的做法,全都处置得当。戴在脚上的叫做桎,戴在手上的叫做梏。《小雅》里说:“杽叫做梏,械叫做桎。”所谓“以往吝”,意思是如果遵照正道前去行事,所做的事情就会更加妥善。如果按照惩治他人的方式前去行事,就会行事偏狭不当,留下遗憾。《象传》说“适宜用刑罚惩治人,是为了端正法度”,用刑罚处置人的这类做法,本身就是伤害人和相关事物的,是道义所厌弃的。之所以说“利于用刑罚惩处人”,是为了端正法律制度,此时不能不施用刑罚。所以刑罚不能不在国家施行,鞭挞惩戒不能不在家中施行。按:这里的“对人施加刑罚”、“为罪人脱去刑具”两件事,象只直接提到“适宜用刑罚处置人”这一点,只是选取了刑罚分量更重的内容来表述的缘故。
通俗理解初六处蒙之始,因贴近九二之阳而蒙开疑明,故刑人与脱去桎梏皆得其当;然而刑只是正法制的权宜手段,不可长久施用,若沿着用刑的路子一路前往便成鄙吝。象辞单举“利用刑人”,正因刑的分量更重。
- 桎梏:古代拘系犯人的刑具,在足称桎,在手称梏。
- 说:通“脱”,此处指解脱、除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