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渊海子平》· 论官杀混杂要制伏第 012 篇

子平命理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2 段

这一篇讲官星要纯不要杂:甲木以辛金为官,纯官再多也无妨;一旦混入庚申等杀,就要用火乡制伏,余者照此类推。

官星要纯,不要杂。 假如甲木用辛金为官,若年是辛,月是酉,时上亦是死官,虽多儘不妨,盖纯一儘好;

官星最好纯一,不要混杂。比如甲木日主,把辛金当作官星;如果年柱天干是辛,月支是酉,酉里藏的也是辛金,时柱上又是死官,那么官星虽然多,也基本不妨碍,因为全是同一路的官星,纯一反而好。

通俗理解所以关键不在官星数量多少,而在官星是不是同一路。全是辛金这类正官,再多也只是同方向叠加;一旦掺进庚金这类七杀,才算官杀混杂,麻烦才开始。

  • 酉:地支,里面藏辛金,对甲木来说也是官星。
  • 死官:原文用语,通常指官星落在“死”地,不是固定神煞名。
若有金或庚申,则混杂为杀,以伤其身。要行火乡制伏,则发福也。餘倣此也。

如果又见到金,或者见到庚申,那就混进杀那边,变成杀来伤日主。这时要走火乡,用火去制伏它,才能发福。其余情况都照这个思路类推。

通俗理解这一句是在讲混杂后的处理:官星里混进了杀,杀会克日主,就不能再顺着官星走,而要用火乡去制伏杀;制住了,格局才有转好的可能。别的十神混杂也照这个思路推。

  • 火乡:指火旺的大运、流年或运程方位,不是单指地理上的南方。
  • 发福:这里指命局转好、得到好处,不是专指发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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