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正义》· 周易正義卷第十第 128 篇

周易与注疏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3 段

《周易正义》卷十题衔,署孔颖达以国子祭酒等衔奉敕撰,标示该卷为官方敕修之书,交代编修者官衔与奉命性质。

周易正義卷第十

这是《周易正义》的第十卷。

通俗理解此段标出卷次,说明以下内容属《周易正义》第十卷,卷首题名起到界定篇章范围与全书结构的作用。

  • 《周易正义》为《周易》的义疏之作,此卷为第十卷。
國子祭酒、上護軍、曲阜縣開國子臣孔穎達奉

由国子祭酒、上护军、曲阜县开国子臣孔颖达奉上。

通俗理解此段列举孔颖达的官职、勋号与爵位,并自称臣,交代进呈者身份,关键在表明奏上名义与官方编修人的资历。

  • 国子祭酒、上护军、曲阜县开国子:均为孔颖达此处所署官衔、勋号与爵位。
  • 孔颖达:唐初经学家,奉敕主持编定《周易正义》。
勑撰。

奉皇帝诏令编撰。

通俗理解此段说明本书系奉皇帝诏令编撰,而非私人著述,点出官方修书性质与授权来源。

  • 敕:皇帝诏令;“𠡠”为其异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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