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正义》· 周易正義卷第三第 013 篇

周易与注疏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3 段

本篇为《周易正义》卷第三的卷端题署,标明书名卷次、撰者官衔及奉敕编撰之事,仅具题名与撰人信息,未涉正文义理。

周易正義卷第三

《周易正义》第三卷。

通俗理解此段是《周易正义》第三卷的卷题,作用在标明书名与卷次,使全书篇目有所归属。

  • 《周易正义》:唐代孔颖达等奉敕编定的《周易》义疏。
  • 卷第三:即第三卷。
國子祭酒、上護軍、曲阜縣開國子臣孔穎達奉

国子祭酒、上护军、曲阜县开国子臣孔颖达奉命。

通俗理解此段列撰者孔颖达的官衔、勋号与封爵,用以交代编撰者的身份和奉诏资格。

  • 国子祭酒:古代中央学官名,为国子学(监)之长。
  • 上护军、曲阜县开国子:皆为古代勋官与封爵名号。
勑撰。

皇帝诏令编撰。

通俗理解此段用奉诏编撰一语收束前面的署名,说明孔颖达是受皇帝命令主持编修。

  • 𠡠:同“敕”,指皇帝诏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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