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神峰通考》· 古官为用神杂杀有制例第 017 篇

子平命理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2 段

这一篇收录四组古人的四柱:脱脱太师、叶丞相、陈寺丞,以及一组官煞混杂例,用来对照官为用神、杂杀有制的古法案例。

脱脱太师造 甲寅 己巳 癸酉 丁巳 叶丞相造 壬寅 壬寅 己卯 壬申

这是脱脱太师的四柱:年柱甲寅,月柱己巳,日柱癸酉,时柱丁巳。接着是叶丞相的四柱:年柱壬寅,月柱壬寅,日柱己卯,时柱壬申。两组都列在“古官为用神杂杀有制例”这个题目下面,供人拿四柱去对照。

通俗理解这一段先摆出两组古人的四柱,不急着评断;它的用处是让人先看清样本的排列,再回头理解“官为用神、杂杀有制”在四柱里怎么体现。

  • 造:这里指一个人的四柱八字。
  • 太师、丞相都是古代官职名号。
陈寺丞造 乙酉 辛巳 辛未 戊子 古官煞混杂例 癸亥 癸亥 丙午 壬辰

再看陈寺丞的四柱:年柱乙酉,月柱辛巳,日柱辛未,时柱戊子。后面一组标作“古官煞混杂例”:年柱癸亥,月柱癸亥,日柱丙午,时柱壬辰。它把官煞混杂的情形单独列出来,和前两组古例并排。

通俗理解这一段再补两组四柱,并特意标出“官煞混杂”;它把混杂情形单独拎出来,作为对照,说明题目所举的古例不止一种排列。

  • 寺丞:古代官职名号。
  • 煞:这里就是七杀;官煞混杂,就是正官和七杀同时出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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