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神峰通考》· 古杀为用神杂官有制例第 016 篇

子平命理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2 段

这篇借帖木丞相、李御带、黄状元、何参政、郎中等四柱,讲官星与七杀交错时,常看合杀;合杀得宜,不富也可成贵。

帖木丞相造 戊申 辛酉 乙巳 丙子 李御带造 戊子 乙丑 丁未 辛亥 黄状元造 壬子 甲辰 己卯 壬申 何参政造 丙寅 戊戌 壬戌 辛丑 虽不一晶,合官星七杀交差,却以合杀为贵。

帖木丞相的命造是戊申、辛酉、乙巳、丙子;李御带的命造是戊子、乙丑、丁未、辛亥;黄状元的命造是壬子、甲辰、己卯、壬申;何参政的命造是丙寅、戊戌、壬戌、辛丑。这些命造虽然各不相同,但官星和七杀交错混杂时,却以合杀为贵。

通俗理解这一段的用意是:官星和七杀同时出现,并不一定全作坏看;若能把七杀合住,让杂乱变成有制,就成了可贵的组合。

  • 合杀:用天干五合或地支六合等方式,把七杀合住。
郎中造 丙子 甲午 辛亥 辛卯 虽不富,合杀有去留而贵。

郎中造的丙子、甲午、辛亥、辛卯,虽然不算富,但合杀有去留,所以为贵。

通俗理解这一句补上一例,说明合杀不是见合就贵,还要看合的时候哪个去、哪个留;去留配合得当,才显出贵气。

  • 去留:合杀时被合住、留下或去掉哪一边的取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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