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约言》· 八法论第 097 篇

子平命理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2 段

这篇辨析旧书神趣八法,说类象属象化象从象照象鬼象伏象返象多与既有格局重复,伏象近弃命从财,返象属破格,主张删繁就简。

旧书有神趣八法,曰类象、曰属象、曰化象、曰从象、曰照象、曰鬼象、曰伏象、曰返象。所谓类象者,即一方曲直等格也。属象者,即三合曲直等格也。化象者,即甲己化土等格也。从象者,凡地支一气,天干既从之,然从克我,从我克从我生,具有秀气,若印绶比劫有何可取而从之耶。照象者,即类象引之时上,遇印生为照。鬼象者,即从象中地支纯煞,行鬼旺为吉,行鬼衰为凶。初无殊理,何必又分二象。

旧书里有神趣八法,叫类象、属象、化象、从象、照象、鬼象、伏象、返象。类象,指一方之气形成曲直等格;属象,指三合形成曲直等格;化象,指甲己化土等格。从象,凡是地支一气,天干已经跟着它走;但所从的是克我、我克、我生,这些都有秀气。如果所从的是印绶、比劫,那有什么可取,值得去从呢?照象,就是类象再引到时上,遇到印生,就叫照。鬼象,就是从象里地支纯煞,走鬼旺运为吉,走鬼衰运为凶。这本来没有特别道理,何必又把从象、鬼象分成两个名目呢?

通俗理解旧说八法里,类象、属象、化象等多半是把已有格局换个名目;从象该从克我、我克、我生这些有秀气者,不该从印绶、比劫;照象、鬼象也只是附加说法,鬼象与从象并无根本不同。所以说关键在看清名目背后的格局,不必硬分。

  • “曲直等格”里的曲直,是木气成一方之气的格局叫法;类象、属象只是成局方式不同。
  • “鬼”在这里指七杀;“地支纯煞”就是地支全是七杀。
伏象者,如壬日遇寅午戌,生于五月,壬水无根,天干无丁,乃取午中丁火,合壬水而伏之,运之木火为吉,水乡为凶。此值是弃命从财,但不喜见丁,小异耳,其理纡曲难凭,不若弃命从财之直接也。返象者,一说月令用神,引之时上,逢绝为返,一说十干欲化,月时又逢本气为返,此乃破格,何足为象也。旧书又有取属照伏鬼四象,别生诠解者,愈繁愈支,不若概置为快耳。

伏象,比如壬日遇寅午戌,生在五月,壬水无根,天干没有丁,就取午中藏干丁火,丁和壬相合,把壬水伏起来。运走木火为吉,走水乡为凶。这其实只是弃命从财,只是不喜欢见丁,有一点小差别;它的道理绕来绕去,难以凭信,不如弃命从财直接。返象,一种说法是月令用神引到时上,逢绝为返;一种说法是十干想化,月时又逢本气为返。这是破格,哪里够称为象。旧书又有取属、照、伏、鬼四象,另生解释,越繁琐越支离,不如一概放下痛快。

通俗理解伏象看似独立,实则接近弃命从财,只是忌见丁,理路绕而难凭;返象两种解释都落到破格,不够称象;再拆属照伏鬼四象更繁琐。所以这一篇主张删去枝节,回到直接明白的格局判断。

  • 弃命从财:日主无根时,舍弃自身、顺从财星的一种从格。
  • 逢绝:十二长生中的绝位。

返回 《命理约言》典籍页→ 子平命理类目→

原文逐字来自底本,白话为整理译文;引用请注明「渊海」并附链接。库内各家学说互有出入,均属古代文献之原貌,不构成任何预测或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