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命理约言》· 十二支作用论第 084 篇

子平命理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3 段

这一篇讲天干作用直接,地支却因藏干多、关系杂,生合冲克刑害会局都要细看,所以看地支比看天干难。

天干作用,生则生,合则合,冲则冲,克则克。地支作用,则有种种不同者焉。寅中甲木生火矣,而又有戊食泄火。巳中戊土生金矣,而又有丙煞克金。非若干之生则生也,其不同者一也。如寅亥合矣,而寅中之丙,亥中之壬,未尝不冲。辰合酉矣,而辰中之乙,酉中之辛,未尝不冲。非若干之合则合也,其不同者二也。

天干之间的作用很直接:该生就生,该合就合,该冲就冲,该克就克。地支之间的作用就不一样了,里面有很多种情况。比如寅中有甲木,甲木能生火,可寅中又有戊土,戊土是食神,会把火泄掉。巳中有戊土,戊土能生金,可巳中又有丙火,丙火是七杀,会克金。所以地支不是天干那种“生就只是生”的简单关系,这是第一个不同。又比如寅和亥合,可寅中的丙和亥中的壬照样会冲;辰和酉合,可辰中的乙和酉中的辛照样会冲。所以地支不是天干那种“合就只是合”的简单关系,这是第二个不同。

通俗理解天干的作用是单一的,地支却因为藏干互相牵制,生里可能带泄,合里可能带冲。看地支不能只按表面关系下结论,要先知道每一支里都藏了别的干。

  • 食神、七杀都是十神;这里说同一支里的藏干也会互相生克。
  • 藏干就是地支里面藏的天干;寅藏甲、丙、戊,巳藏丙、戊、庚。
如寅申冲矣,而申中之寅,与寅中之甲仍有情。巳亥冲矣,而亥中之甲,与巳中之丙,仍有情。非若干之冲则冲也,其不同者三也。如申中庚金克木矣,而又有壬印。亥中壬水克火矣,而又有甲印。非若干之克则克也,其不同者四也。又有天干所无之刑与害焉,如寅刑巳矣,而巳中之丙火,即生于寅。巳刑申矣,而申中之庚金,即生于巳。其不同者五也。如丑害午矣,而午火何尝不生丑土。申害亥矣,而申金何尝不生亥水。其不同者六也。

再比如寅和申冲,可申里藏着的壬水,和寅中的甲木仍然有相生相顾的关系。巳和亥冲,可亥中的甲木,和巳中的丙火,仍然有相生相顾的关系。所以地支不是天干那种“冲就只是冲”的简单关系,这是第三个不同。又比如申中的庚金克木,可申中还有壬水,壬水是印。亥中的壬水克火,可亥中还有甲木,甲木是印。所以地支不是天干那种“克就只是克”的简单关系,这是第四个不同。还有天干没有的刑和害。比如寅刑巳,可巳中的丙火,正好从寅中生出来。巳刑申,可申中的庚金,正好从巳中生出来。这是第五个不同。又比如丑害午,可午火照样会生丑土。申害亥,可申金照样会生亥水。这是第六个不同。

通俗理解到了冲、克、刑、害,地支同样不是单纯对立;相冲的两支里,往往还藏着能互相生扶的干。刑害也不是只坏不好,里面仍有生。所以判断地支关系要一层一层看。

  • 刑、害是地支之间的作用关系,和冲、合一样,都是看地支时用的。
  • 原文『申中之寅』按藏干讲不通;常见版本作『申中之壬』,壬水能生甲木。
不特此也,如亥未水土也,而会卯则成木局。巳丑火也,而会酉则成金局。其不同者七也。如辰一土耳,论库则带水之土,论方则为带木之土。戌一土耳,论库则为带火之土,论方则为带金之土。其不同者八也。诸如此类,不可枚举。且年月日时,四支所藏之干,大约有十,其自相和战,不知其几也。其与四天干和战,又不知其几也。故看天干易,看地支难,是非深信确识,孰能尽其精微,得其要领乎?

不只是这些。比如亥属水、未属土,可它们一和卯会,就成了木局。巳、丑,本来一火一土,可它们一和酉会,就成了金局。这是第七个不同。再比如辰,本身只是土,按库来看,它是带水的土;按方来看,它又是带木的土。戌,本身只是土,按库来看,它是带火的土;按方来看,它又是带金的土。这是第八个不同。像这样的情形,数都数不完。再说年柱、月柱、日柱、时柱这四个地支,里面藏的干大约有十个,它们自己之间又和又斗,不知道有多少种。它们再和四个天干又和又斗,也不知道有多少种。所以看天干容易,看地支难。没有真正信得深、认得准,谁又能把它最细的地方都看透、把要领都抓住呢?

通俗理解会局、论库、论方,都会让同一支土显出不同性质;四支藏干又互相和战,再和四天干和战,变化极多。因此天干好抓,地支难精,关键在细辨。

  • 库、方是看地支的两种角度:论库看墓库,论方看三会成方。
  • 四支指年柱、月柱、日柱、时柱的地支;四天干指这四柱的天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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