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正义》· 巽小亨至大人第 132 篇

周易与注疏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8 段

《周易正义》逐层疏解《巽》卦卦辞、彖象及六爻,阐明卑巽申命、中正宣令之理,并辨过巽失威断之弊。

巽小亨至大人

这一段标出所解经文,从《巽》卦的“小亨”到“利见大人”,也就是《巽》卦卦辞:“巽,小亨,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。”

通俗理解本段标出所解经文范围,即《巽》卦从“小亨”到“利见大人”的卦辞;以下疏文由此展开,先立总纲。

  • 巽:卦名,象风,义为卑顺、入。
正義曰:巽,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者,巽者,卑順之名,說卦云:巽,入也。蓋以巽是象風之卦,風行无所不入,故以入爲訓。若施之於人事,能自卑巽者,亦无所不容。然巽之爲義,以卑順爲體,以容入爲用,故受巽名矣。上下皆巽,不爲違逆,君唱臣和,敎令乃行,故於重巽之卦,以明申命之理。雖上下皆巽,命令可行,然全用卑巽,則所通非大,故曰小亨。巽悌以行,物无違距,故曰利有攸往。但能用巽者,皆无往不利。然大人用巽,其道愈隆,故曰利見大人。明上下皆須用巽也。

正义说:“巽,小亨,利有攸往,利见大人。”巽是卑顺的名称,《说卦》说:“巽,入也。”因为巽是象征风的卦,风行无所不入,所以用“入”来解释。若施于人事,能自我卑巽,也无所不容。巽的意义以卑顺为体,以容入为用,所以得巽之名。上下都是巽,不违逆,君唱臣和,教化命令才能施行,所以在重巽之卦中说明申命之理。虽然上下皆巽,命令可行,但全用卑巽,所通不大,所以说小亨。以巽悌而行,万物没有违拒,所以说利有攸往。凡能用巽者,都无往不利。而大人用巽,其道更加隆盛,所以说利见大人。这是表明上下都须用巽。

通俗理解疏解《巽》卦卦辞:巽以卑顺为体、容入为用,上下皆巽则命令可行;但全用卑巽所通不大,故称小亨,并由此说利有攸往、利见大人。

  • 说卦:即《易传·说卦》。
  • 重巽:上下卦皆为巽。
彖曰:重巽至大人。正義曰:重巽以申命者,此卦以卑巽爲名,以申命爲義,故就二體上下皆巽,以明可以申命也。上巽能接於下,下巽能奉於上,上下皆巽,命乃得行,故曰重巽以申命也。剛巽乎中正而志行者,雖上下皆巽,若命不可從,則物所不與也,故又因二五之爻,剛而能巽,不失其中,所以志意得行,申其命令也。柔皆順乎剛者,剛雖巽爲中正,柔若不順乎剛,何所申其命乎?故又就初、四各處卦下,柔皆順剛,旡有違逆,所以敎命得申,成小亨以下之義也。是以小亨以下,舉經結也。注明旡違逆,故得小亨。正義曰:案彖併舉小亨、利有攸往、利見大人以結之,則柔皆順剛之意,不專釋小亨二字,而注獨言明旡違逆,故得小亨者,褚氏云:夫獻可替否,其道乃弘,柔皆順剛,非大通之道。所以文王繫小亨之辭,孔子致皆順之釋。案主注上下卦之體,皆以巽言之,柔不違剛,正是巽義,故知皆順之言,通釋諸辭也。

彖传说“重巽”至“大人”。正义说:“重巽以申命”,此卦以卑巽为名,以申命为义,所以就上下二体皆巽,说明可以申命。上巽能接于下,下巽能奉于上,上下皆巽,命令才能实行,所以说“重巽以申命”。“刚巽乎中正而志行”,虽然上下皆巽,若命令不可从,则众物不赞同,所以又借二、五之爻,刚而能巽,不失中正,因此志意得行,申明其命令。“柔皆顺乎刚”,刚虽巽而中正,柔若不顺刚,又如何申其命令?所以又就初、四各居卦下,柔皆顺刚,没有违逆,因此教命得申,成就“小亨”以下之义。因此“小亨”以下,是列举经文来作结。注只说明没有违逆,所以得小亨。正义说:案《彖》并举小亨、利有攸往、利见大人来作结,则“柔皆顺刚”之意,不只是解释“小亨”二字,而注独说“明无违逆,故得小亨”。褚氏说:进献可行者、废除不可行者,其道才广大;柔都顺从刚,并非大通之道。所以文王系“小亨”之辞,孔子作出“皆顺”的解释。案主注上下卦之体,都以巽来说,柔不违刚,正是巽义,因此知道“皆顺”之言,是通释各句经文。

通俗理解疏解《彖传》三句:重巽所以申命,刚而能巽、不失中正才志行,柔皆顺刚才无违逆;并归结“小亨”以下诸辞,说明柔顺非大通之道。

  • 彖:指《彖传》。
  • 褚氏:旧说所称褚姓易家,具体所指旧注不一。
象曰:隨風至行事。正義曰:隨風巽者,兩風相隨,故曰隨風。風旣相隨,物无不順,故曰隨風巽。君子以申命行事者,風之隨至,非是令初,故君子則之以申命行事也。

象传说“随风”至“行事”。正义说:“随风巽”,两风相随,所以说随风。风既相随,万物无不顺从,所以说“随风巽”。“君子以申命行事”,风相随而至,不是命令的初始,所以君子效法它来申明命令、推行事务。

通俗理解解释《象传》“随风巽”与“君子以申命行事”:两风相随、物无不顺,象征命令不是初发,而应重申并推行。

  • 象:指《象传》,此段为大象。
  • 随风巽:《巽》卦上下皆巽,如风相随。
初六,進退至志治也。正義曰:進退利武人之貞者,初六處令之初,法未宣著,體於柔巽,不能自決,心懷進退,未能從令者也。成命齊邪,莫善威武,旣未能從令,則冝用武人之正以整齊之,故曰進退利武人之貞也。象曰:志疑者,欲從之,則未明其今;欲不從,則懼罪及巳,志意懷疑,所以進退也。志治也者,武非行令所冝,而言利武人者,志在使人從治,故曰利武人。其猶蒙卦初六象□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

初六“进退”至“志治也”。正义说:“进退,利武人之贞”,初六处在发布命令之初,法度尚未宣明显著,本体柔巽,不能自决,心怀进退,是未能听从命令的人。要成就命令、整齐邪僻,没有比威武更好的;既然未能从令,就适宜用武人之正来整齐它,所以说“进退,利武人之贞”。象说“志疑”:想听从,则未明其令;想不听从,则怕罪及自身,志意怀疑,所以进退。“志治也”:武不是行令所适宜的,而说利武人,是志在使人从治,所以说利武人。这犹如蒙卦初六《象》说“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”。

通俗理解解释初六爻:处申命之初而柔巽不能自决,故心怀进退;要整齐邪僻须用武人之正,象传“志疑”“志治”即指疑而未从与志在从治。

  • 初六:爻位名。
  • 蒙卦初六:指《蒙》卦初六爻。
九二巽在至得中也。正義曰:巽在□下者,九二處巽下體,而復以陽居隂,卑巽之甚,故曰巽在牀下。用史巫紛若,吉,旡咎者,史謂祝史,巫謂巫覡,並是接事鬼神之人也。紛若者,盛多之貌。卑甚失正,則入於過咎。人有威勢,易爲行恭,神道旡形,多生怠慢。若能用居中之德,行至卑之道,用之於神祗,不行之於威勢,則能致之於盛多之吉,而旡咎過,故曰用史巫紛若,吉,旡咎也。象曰:得中者,用卑巽於神祇,是行得其中,故能致紛若之吉也。

九二“巽在”至“得中也”。正义说:“巽在床下”,九二处巽下体,又以阳居阴,卑巽得很,所以说“巽在床下”。“用史巫纷若,吉,无咎”:史指祝史,巫指巫觋,都是接事鬼神的人。纷若是盛多的样子。卑巽过甚而失正,就会陷入过咎。人有威势,容易表现恭敬;神道无形,多生怠慢。若能用居中之德,行至卑之道,用在神祇上,而不用于威势,就能招致盛多之吉,而无咎过,所以说“用史巫纷若,吉,无咎”。象说“得中”:把卑巽用于神祇,是行得其中,所以能招致纷若之吉。

通俗理解解释九二爻:阳居阴位而卑巽过甚,如“巽在床下”;若把卑巽用于事神而不用于威势,便能居中得吉无咎,故象传称“得中”。

  • 史巫:史指祝史,巫指巫觋,皆接事鬼神之人。
  • 纷若:盛多之貌。
九三,頻異至志窮也。正義曰:頻巽,吝者,頻者,頻蹙,憂戚之容也。九三體剛居正,爲四所乗,是志意窮屈,不得申遂也。旣處巽時,只得受其屈辱也。頻蹙而巽,鄙吝之道,故曰頻巽,吝也。象曰:忐窮者,志意窮屈,所以爲吝也。六四,悔亡至有功也。正義曰:悔亡,田獲三品者,六四有乗剛之悔,然得位承尊,得其所奉,雖以柔乘剛,而依尊履正,以斯行命,必能有功。取譬田獵,能獲而有益,莫善三品,所以得悔亡,故曰悔亡。田獲三品也。三品者,一曰乾豆,二曰賔客,三曰充君之包𢊍也。象曰有功者,田獵有獲,以喻行命有功也。

九三“频巽”至“志穷也”。正义说:“频巽,吝”,频是频蹙,忧戚之容。九三体刚居正,被六四所乘,是志意穷屈,不得申遂。既处巽时,只得受其屈辱。频蹙而巽,是鄙吝之道,所以说“频巽,吝”。象说“志穷”:志意穷屈,所以为吝。六四“悔亡”至“有功也”。正义说:“悔亡,田获三品”,六四有乘刚之悔,但得位承尊,得其所奉,虽以柔乘刚,却依尊履正,以此行命,必能有功。取譬田猎,能获而有益,没有比三品更好,所以得悔亡,所以说“悔亡,田获三品”。三品:一是干豆,二是宾客,三是充君之庖厨。象说“有功”:田猎有获,用来比喻行命有功。

通俗理解解释九三“频巽,吝”因志意穷屈、受四所乘;又释六四“悔亡,田获三品”,得位承尊、依尊履正,行命如田猎有功。

  • 频蹙:忧愁不展之貌。
  • 三品:指干豆、宾客、充君之庖厨三类田猎所得。
九五貞吉至正中也。正義曰:九五以陽居陽,違於謙巽,是悔也。然執乎中正,以宣其令,物莫之違,是由貞正獲吉,故得悔亡而无不利,故曰貞吉悔亡,无不利也。无初有終者,若卒用剛直,化不以漸,物皆不說,故曰无初也。終於中正,物服其化,故曰有終也。先庚三曰,後庚三日吉者,申命令謂之庚,民迷固乆,申不可卒,故先申之三曰,令著之後,復申之三日,然後誅之,民服其罪,无怨而獲吉矣,故曰先庚三曰,後庚三日吉也。象曰:位正中者,若不以九居五位,則不能以中正齊物,物之不齊,旡由致吉。致吉是由九居五位,故舉爻位言之。上九巽在至正乎凶也。正義曰:巽在牀下者,上九處巽之極,巽之過甚,故曰巽在牀下。喪其資斧者,斧能斬決,以喻威斷也。巽過則不能行威命,命之不行,是喪其所用之斧,故曰喪其資斧也。貞凶者,失其威斷,是正之凶,故曰貞凶也。象曰:上窮者,處上窮巽,故過在牀下也。正乎凶者,正理須當威斷而喪之,是正乎凶也。

九五“贞吉”至“正中也”。正义说:九五以阳居阳,违背谦巽,是悔。然而执守中正,以宣其令,物莫之违,这是由贞正获吉,所以得悔亡而无不利,所以说“贞吉悔亡,无不利”。“无初有终”:若仓促用刚直,教化不循序渐进,物皆不悦,所以说“无初”。终于中正,物服其化,所以说“有终”。“先庚三日,后庚三日吉”:申命令叫作庚,民迷固久,申命不可仓促,所以先申之三日,令显著之后,又申之三日,然后诛罚,民服其罪,无怨而获吉,所以说“先庚三日,后庚三日吉”。象说“位正中”:若不以九居五位,则不能以中正齐物,物不齐,无从致吉。致吉是因为九居五位,所以举爻位言之。上九“巽在”至“正乎凶也”。正义说:“巽在床下”,上九处巽之极,巽过甚,所以说“巽在床下”。“丧其资斧”:斧能斩决,用来比喻威断。巽过则不能行威命,命令不行,是丧失所用之斧,所以说“丧其资斧”。“贞凶”:失其威断,是正之凶,所以说“贞凶”。象说“上穷”:处上穷巽,所以过在床下。“正乎凶”:正理须当威断而丧失它,是正乎凶。

通俗理解解释九五以中正宣令,虽初用刚直而“无初”,终得物服“有终”;先庚后庚喻反复申命而后罚;又释上九过巽失威断,故“贞凶”。

  • 先庚三日、后庚三日:庚为申命令之称,前后各三日喻反复申明。
  • 资斧:喻威断之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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