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正义》· 解利西至夙吉第 095 篇

周易与注疏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12 段

《周易正义》逐段疏解《解》卦卦辞、彖、象及六爻,阐明险难解释、施解于众、静动适时与除悖去乱之义。

解利西至夙吉

《解》卦:利于西南;无所往,其来复吉;有攸往,夙吉。

通俗理解此段标举《解》卦卦辞要点,其义在顺众与应时,静复与速往各有其当,显示解除险难时机的两面。

  • 解,《周易》卦名,六十四卦之一。
正義曰:解者,卦名也。然解有兩音,一音古買反,一音胡賣反。解謂解難之初,解謂旣解之後。彖稱動而免乎險,明非救難之時,故先儒皆讀爲解。序卦云: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。解者緩也。然則解者,險難解釋,物情舒緩,故爲解也。解利西南者,西南坤位,坤是衆也,施解於衆,則所濟者弘,故曰解利西南也。无所往者,上言解難濟險,利施於衆,此下明救難之時,誡其可否。若无難可往,則以來復爲吉;若有難可往,則以速赴爲善,故云无所往,其來復吉,有攸往夙吉。設此誡者,褚氏云:丗有无事求功,故誡以无難冝靜;亦有待敗乃救,故誠以有難須速也。

正义说:解,是卦名。但“解”有两种读音,一种读古买反,一种读胡卖反。“解”说的是解除危难之初,“解”说的是已经解除之后。彖辞说“动而免乎险”,说明不是救难之时,所以先儒都读为“解”。《序卦》说:事物不可能始终艰难,所以接着是《解》卦。“解”是舒缓的意思。这样看来,“解”是说险难得到解释,事物情理舒缓,所以称为解。“解利西南”,西南是坤位,坤是众的意思;把解施于众人,所救济的就广大,所以说“解利西南”。“无所往”,上面说解除危难、救济险难,利于施于众人;下面说明救难之时,告诫可否。如果没有危难可往,就以返回复归为吉;如果有危难可往,就以迅速赴往为善,所以说“无所往,其来复吉;有攸往,夙吉”。设置这个告诫,褚氏说:世上有无事求功的人,所以告诫无难时应当安静;也有等待失败才救的人,所以告诫有难时必须迅速。

通俗理解此段辨“解”音义与卦名由来,以坤众说明施解所及广大;又分无难与有难两境,点出静复与速赴皆随其时。

  • 序卦,《序卦传》,易传之一。
  • 褚氏,指褚仲都,南朝治《易》者。
彖曰:解險至大矣哉。正義曰:解險以動,動而免乎險。解者,此就二體以釋卦名。遇險不動,无由解難。動在險中,亦未能免咎,今動於險外,即見免説於險,所以爲解也。解利西南,往得衆者,解之爲義,兼濟爲美,往之西南,得施解於衆,所以爲利也。其來復吉,乃得中也者,无難可解,退守靜黙,得理之中,故云乃得中也。有攸往夙吉,往有功也者,解難能速,則不失其幾,故往有功也。天地解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圻者,此因震坎有雷雨之象,以廣明解義。天地解緩,雷雨乃作。雷雨旣作,百果草木皆孚甲開圻,莫不解散也。解之時大矣哉者,結歎解之大也。自天地至於草木,无不有解,豈非大哉?

彖说:“解险以动,动而免乎险。”正义说:解险以动,动而免乎险。“解”,这是就上下二体来解释卦名。遇到险而不动,没有办法解除危难;在险中动,也还不能免于灾咎;现在动在险外,就表现出免于险,所以称为解。“解利西南,往得众”,解的意义以兼济为美,前往西南,能把解施于众人,所以有利。“其来复吉,乃得中”,没有危难可解,退守静默,得到道理的中正,所以说“乃得中”。“有攸往夙吉,往有功”,解除危难能够迅速,就不失时机,所以前往有功。“天地解而雷雨作,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圻”,这是借震、坎有雷雨之象,来广泛说明解的意义。天地解缓,雷雨才发生;雷雨既已发生,百果草木都种子外皮开裂,没有不解散的。“解之时大矣哉”,是总结赞叹解之大。从天地到草木,没有不有解的,难道不大吗?

通俗理解此段就震坎二体说明“解”生于动而免险,并把西南得众、来复得中、夙往有功与雷雨草木之象贯通,以显解之时义广大。

  • 震坎,《解》卦下坎上震的二体。
  • 甲圻,同“甲坼”,指草木种子外皮裂开。
象曰:雷雨至宥罪。正義曰:赦謂放免,過謂誤失,宥謂寛宥,罪謂故犯,過輕則赦,罪重則宥,皆解緩之義也。初六无咎至无咎也。正義曰:夫險難未夷,則賤弱者受害,然則蹇難末解之時,柔弱者不能无咎;否結旣釋之後,剛強者不復陵暴。初六處蹇難始解之初,在剛柔始散之際,雖以柔弱,處无位之地,逢此之時,不慮有咎,故曰初六无咎也。象曰:義无咎者,義猶理也。剛柔旣散,理必无咎,或有過咎,非理之常也,故曰義无咎也。注或有過咎,非其理也。

象说:“雷雨作,解;君子以赦过宥罪。”正义说:赦是放免,过是误失,宥是宽宥,罪是故意犯;过轻就赦免,罪重就宽宥,都是解缓的意思。“初六无咎”至“无咎也”。正义说:险难没有平夷时,卑贱柔弱的人受害;这样在蹇难未解之时,柔弱者不能没有咎;在否结已经解释之后,刚强的人不再欺凌。初六处在蹇难开始解除之初,在刚柔开始离散之际,虽然以柔弱处在无位之地,逢这时,不必忧虑有咎,所以说“初六无咎”。象说“义无咎”,义就是理。刚柔既已离散,按理必无咎,或有过咎,也不是理的常态,所以说“义无咎”。注:或有过咎,非其理也。

通俗理解此段由雷雨作解转出赦过宥罪,再释初六无咎,说明险难初解、刚柔始散时,柔弱处下也不再构成过咎。

  • 初六,《解》卦第一爻,阴爻。
  • 否结,指《否》卦所象征的闭塞郁结。
正義曰:或本无此八字。九二,田獲至中道也。

正义说:有的版本没有这八个字。九二,“田获”至“中道也”。

通俗理解此段是校勘与经文起讫提示,指出有的版本无此八字,并标出九二爻从“田获”到“中道也”的疏解范围。

  • 九二,《解》卦第二爻,阳爻。
正義曰:田獲三狐者,狐是隱伏之物,三爲成數,舉三言之,搜獲備盡。九二以剛居中,而應於五,爲五所任,處於險中,知險之情,以斯解險,无險不濟,能獲隱伏,如似田獵而獲窟中之狐,故曰田獲三狐。得黃矢貞吉者,黃,中之稱,矢,直也。田而獲三狐,得乎理中之道,不失枉直之實,能全其正者也,故日得黃矢貞吉也。象曰:得中道也者,明九二位旣不當,所以得貞吉者,由處於中,得乎理中之道故也。

正义说:“田获三狐”,狐是隐藏伏藏之物,三是成数,举三来说,表示搜获完备尽净。九二以刚居中,而与五相应,为五所任用,处在险中,知道险情,用这个来解险,没有险不能济,能获得隐伏之物,就像田猎而获得窟中的狐,所以说“田获三狐”。“得黄矢贞吉”,黄是中间之色,矢是直的意思。田猎而获得三狐,得到理中之道,不失枉直的实情,能保全其正,所以说“得黄矢贞吉”。象说“得中道”,说明九二的位置既不适当,之所以能得贞吉,是由于处在中位,得到理中之道。

通俗理解此段借田猎搜获隐伏之狐,释九二以刚居中、为五所任而能察险解险;黄矢喻中直,贞吉源自合乎中道。

  • 三狐,指隐伏之狐,三为成数。
  • 黄矢,黄为中色,矢取直义。
六三,負且至誰咎也。正義曰:負且乗,致𡨥至者,六三失正无應,下乗於二,上附於四,即是用夫邪佞以自說媚者也。乗者,君子之器也;負者,小人之事也。施之於人,即在車騎之上,而負於物也。故𡨥盗知其非己所有,於是競欲奪之,故曰負且乗,致𡨥至也。貞吝者,負乗之□,正其所鄙,故曰貞吝也。象曰:亦可醜也者,天下之醜多矣,此是其一,故曰亦可醜也。自我致戎,又誰咎也者,言此𡨥難,由己之招,非是他人致此過咎,故云又誰咎也。

六三,“负且”至“谁咎也”。正义说:“负且乘,致寇至”,六三失正无应,下乘九二,上附九四,就是任用邪佞来自我悦媚。乘,是君子的器物;负,是小人的事。施于人,就是在车骑之上,却背负着东西。所以寇盗知道这不是他所有,于是竞相夺取,所以说“负且乘,致寇至”。“贞吝”,负乘之人,正是人所鄙视,所以说“贞吝”。象说“亦可丑也”,天下可丑的事很多,这是其中一种,所以说“亦可丑也”。“自我致戎,又谁咎也”,是说这个寇难由自己招来,不是他人造成这个过咎,所以说“又谁咎也”。

通俗理解此段以负物乘车喻小人窃居君子之器,说明六三失正无应、依附取媚会自招寇戎,其咎由己而非他人所致。

  • 𡨥,同“寇”。
  • 六三,《解》卦第三爻,阴爻。
九四,解而至,當位也。王義日:解而拇,朋至斯孚者,而,汝也。拇,足大指也。履於不正,與三相比,三從下來附之,如指之附足。四有應在初,若三爲之拇,則失初之應,故必解其拇,然後朋至而信,故曰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象曰:未當位者,四若當位履正,即三爲邪媚之身,不得附之也。旣三不得附四,則无所解,今須解拇,由不當位也。

九四,“解而”至“当位也”。正义说:“解而拇,朋至斯孚”,而,是你。拇,是足大指。九四履于不正,与六三相比,六三从下来依附它,像指头附着脚。九四有应在初六,如果六三成为它的拇,就会失去初六的应,所以必须解去它的拇,然后朋类来到而相信,所以说“解而拇,朋至斯孚”。象说“未当位”,九四如果当位履正,那么六三作为邪媚之身,就不能附它。既然六三不能附九四,就没有所解;现在须解拇,是由于不当位。

通俗理解此段解释九四须解去如足拇般的六三牵连,朋类才来相信;象辞归因于不当位,故有须解之象。

  • 拇,足大指。
  • 九四,《解》卦第四爻,阳爻。
六五,君子至小人退也。正義曰:君子維有解吉者,六五居尊履中,而應於剛,是有君子之德。君子當此之時,可以解於險難。維,辭也。有解於難,所以獲吉,故曰君子維有解吉也。有孚于小人者,以君子之道解難,則小人皆信服之,故日有孚于小人也。象曰:君子有解,小人退者,小人謂作難者,信君子之德,故退而畏服之。

六五,“君子维有解,吉;有孚于小人”。正义说:“君子维有解吉”,六五居于尊位而履行中道,又与刚爻相应,这是有君子之德。君子在这个时位,可以解除险难。维,是语辞。有解于难,所以获得吉,所以说“君子维有解吉”。“有孚于小人”,用君子之道解难,那么小人都信服,所以说“有孚于小人”。象说“君子有解,小人退”,小人指作难的人,信服君子之德,所以退避而畏服。

通俗理解此段说明六五居尊履中而有君子之德,以君子之道解险,能使作难小人信服退避,故有解而吉。

  • 六五,《解》卦第五爻,阴爻。
  • 维,语助词。
上六,公用至解悖也。正義曰:隼者,貪殘之鳥,鸇鷂之屬。墉,牆也。六三失位,負乗不應於上,即是罪釁之人,故以譬於隼。此借飛鳥爲喻,而居下體之上,其猶集處髙墉。隼之爲鳥,冝在山材,隼於人家髙墉,必爲人所繳射,以譬六三處於髙位,必當被人所誅討。上六居動之上,爲解之極,將解之荒悖,而除穢亂,故用射之也。極而後動,成而後舉,故必獲之而无不利,故曰公用射隼于髙墉之上,獲之,无不利也。公者,臣之極,上六以隂居上,故謂之公也。象曰:解悖也者,悖,逆也。六三失位,負乗,不應於上,是悖逆之人也。上六居動之上,能除解六三之荒悖,故云以解悖也。

上六,“公用”至“解悖也”。正义说:隼,是贪残的鸟,鹯、鹞之类。墉,是墙。六三失位,负乘而不应于上,就是有罪衅的人,所以用隼来比喻。这里借飞鸟为喻,六三居下体之上,就像聚集停在高墙。隼作为鸟,本应在山林,隼到了人家高墙,必被人缴射,用来比喻六三处在高位,必当被人诛讨。上六居动之上,是解的极点,将要解去荒悖,清除秽乱,所以用射。到了极点而后动,成了之后而后举,所以必获得而没有不利,所以说“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获之,无不利”。公,是臣的极点,上六以阴居上,所以称它为公。象说“解悖”,悖,是逆。六三失位,负乘,不应于上,是悖逆的人。上六居动之上,能除解六三的荒悖,所以说“以解悖”。

通俗理解此段借高墉射隼比喻除解六三悖逆,上六处解极而后动,故获而无不利;公谓臣之极,象辞点明解悖之义。

  • 隼,贪残猛禽,鹯鹞之属。
  • 墉,墙壁。
周易正義卷第七,

《周易正义》卷第七。

通俗理解此段为卷题,标明《周易正义》卷第七,起分隔与归属作用。

  • 周易正义,唐代孔颖达等奉敕所撰五经正义之一。
計一萬三千八百七十六字。

共计一万三千八百七十六字。

通俗理解此段记全卷字数,属于篇末统计,用以说明卷内篇幅。

返回 《周易正义》典籍页→ 周易与注疏类目→

原文逐字来自底本,白话为整理译文;引用请注明「渊海」并附链接。库内各家学说互有出入,均属古代文献之原貌,不构成任何预测或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