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正义》· 比𠮷至後夫凶第 028 篇

周易与注疏 · 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 · 12 段

《周易正义》疏解比卦卦爻辞及王弼注,阐明亲比贵速、以刚中为主,后至则比道穷困而凶,并逐爻释义。

比𠮷至後夫凶

标题标示所疏解的内容是比卦卦辞,从“比,吉”一直到“后夫凶”一段。

通俗理解这一段只标出所疏解的经文范围,提示下文将围绕比卦卦辞展开,重点在亲比得吉与后至者凶。

  • 比吉至后夫凶:指比卦卦辞中从“比,吉”到“后夫凶”的文字。
正義曰:比𠮷者,謂能相親比而得其𠮷。原筮元永貞无咎者,欲相親比,必能原窮其情,筮決其意,唯有元大永長貞正,乃得无咎。元永貞者,謂兩相親比,皆須永貞。不寧方來者,比是寧樂之時,若能與人親比,則不寧之方,皆悉歸來。後夫凶者,夫,語辭也。親比貴速,若及早而來,人皆親己,故在先者吉;若在後而至者,人或踈己,親比不成,故後夫凶。或以夫爲丈夫,謂後來之人也。

正义说:“比吉”,是说能够相亲比而得吉。“原筮元永贞无咎”,是说想要相亲比,必须原穷其情、筮决其意,只有元大、永长、贞正,才能无咎。“元永贞”,是说双方相亲比,都须长久贞正。“不宁方来”,比是安宁快乐之时,若能与人亲比,则不安宁的方国都会来归。“后夫凶”,夫是语助词。亲比贵在迅速,若及早而来,人人亲附自己,所以在先者吉;若在后才到,人或许已经疏远自己,亲比不成,所以后夫凶。也有人把夫解作丈夫,指后来之人。

通俗理解说明卦辞各句的用意:亲比须出于真情正固,双方长久守正;亲比贵在及时,迟来则关系难成,所以后至者有凶。

  • 踈:同“疏”,疏远。
  • 夫:此处为语助词,不是指丈夫。
彖曰:比吉至道窮也。正義曰:比吉也者,釋親比爲善,言相親比而得吉也。比,輔也者,釋比所以得吉,由比者人來相輔助也。下順從者,在下之人順從於上,是相輔助也。謂衆隂順從九五也。自此巳上,釋比名爲𠮷之義。原筮元永貞无咎,以剛中者,釋原筮元永貞无咎之義。所以得如此者,以九五剛而處中,故使比者皆得原筮元永貞无咎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者,釋不寧方來之義。以九五處中,故上下羣隂皆來應之。於此之時,隂往比陽,羣隂未得其所,皆未寧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者,釋後夫凶。他悉親比,巳獨後來,比道窮困,无人與親,故其凶也。此謂上六也。

《彖传》说:比吉至道穷也。正义说:“比吉也”,是解释亲比为善,说相亲比而得吉。“比,辅也”,是解释比之所以得吉,因为比是人来辅助。下顺从,是在下之人顺从上位,这就是辅助,指众阴顺从九五。以上解释比名为吉之义。“原筮元永贞无咎,以刚中”,解释原筮元永贞无咎之义。所以能如此,是因为九五刚而居中,故使亲比者都能原筮元永贞无咎。“不宁方来,上下应”,解释不宁方来之义。因为九五居中,所以上下群阴都来应之。此时阴往比阳,群阴未得其所,都未安宁。“后夫凶,其道穷”,解释后夫凶。别人都亲比,自己独后来,比道穷困,无人与亲,所以凶。这指上六。

通俗理解用《彖传》串讲卦辞,核心是九五刚中为比之主,上下众阴来应;独后来者比道穷尽,无亲可依,故凶,指上六。

  • 彖:指《彖传》,易传之一,用以解释卦辞。
  • 上六:比卦第六爻,阴爻。
注處比至九五乎。正義曰:將原筮以求无咎,其唯元永貞乎者,原謂原窮比者根本,筮謂筮決求比之情,以求乆長无咎,其唯元永貞乎。元,大也。永,長也。爲己有大長貞正乃。能原筮相親比之情,得乆長而无咎,謂彼此相親比也。若不遇其主,則雖永貞,而猶未足免於咎者,若不逢遇明主,則彼此相求比者,雖各懷永貞,而猶未足免離於咎。雖有永貞,而无明主照察,不被上知相親,涉於朋黨,故不免各也。使永貞而无咎者,其唯九五乎者,使比者得免咎,保永貞,乆而无咎,其唯九五乎。以九五爲比之主,剛而處中,能識比者之情意,故使比者得保永貞,无凶咎也。

王弼注“处比至九五乎”。正义说:将原筮以求无咎,大概只有元永贞吧。“原”是原穷亲比者的根本,“筮”是筮决求比之情,以求长久无咎,大概只有元永贞吧。元,是大;永,是长。自己有大、长、贞正,才能原筮相亲比之情,得长久而无咎,这是说彼此相亲比。若不遇其主,那么虽永贞,仍不足以免咎;若不逢遇明主,则彼此相求亲比者虽各怀永贞,仍不足以脱离咎害。虽有永贞,若无明主照察,不被上位知遇相亲,涉于朋党,所以不免有咎。使永贞而无咎者,大概只有九五吧;使亲比者得免咎,保永贞,长久无咎,大概只有九五吧。因为九五为比之主,刚而居中,能识亲比者的情意,故使亲比者得保永贞,无凶咎。

通俗理解王弼注与疏文说明,原筮所求在长久无咎,元永贞只是根本;若无明主照察,各自守正仍难免朋党之嫌,唯有九五刚中作比之主方能保无咎。

  • 乆:同“久”。
  • 原筮:原穷亲比之情并以筮决其意。
注將合至以凶也。正我曰:親成則誅者,彼此相比,皆速來爲親,親道巳成,已獨在後而來,衆則□其離貳,所以被誅而凶也。

王弼注“将合至以凶也”。正义说:“亲成则诛”,是说彼此亲比,都迅速前来结成亲密关系,亲道已经形成,唯独自己后到,众人便会疑其离心贰志,所以受到诛责而凶。

通俗理解解释“后夫凶”的机制:彼此亲比已经速成,独有后来者才到,众人会疑其离心贰志,因此被诛而凶。

  • 正我曰:疑当作“正义曰”。
  • □:原文缺字,据文意当为疑忌一类意思。
象曰:地上至諸侯。正義曰:建萬國,親諸侯,非諸侯巳下之所爲,故特云先王也。建萬曰,謂割土而封建之;親諸侯,謂爵賞恩澤而親友之。萬國據其境域,故曰建也。諸侯謂其君身,故云親也。地上有水,猶域中有萬國,使之名相親比,猶地上有水,流通相潤及物,故云地上有水比也。

《象传》说:地上至诸侯。正义说:建万国、亲诸侯,不是诸侯以下的人所能做,所以特别说先王。建万国,指割土而封建;亲诸侯,指以爵赏恩泽而亲爱之。万国据其境域,所以说建;诸侯指其君身,所以说亲。地上有水,如同域中有万国,使之各相亲比;又如地上有水,流通润泽万物,所以说地上有水比。

通俗理解解释《象传》“地上有水,先王以建万国、亲诸侯”,把水润万物类比先王封建万国、恩泽诸侯,使各相亲比。

  • 先王:指古代圣王。
  • 诸侯:指各国君主。
初六,有孚至它𠮷也。正義曰:有孚比之,无咎者,處比之始,爲比之首,若无誠信,禍莫大焉。必有誠信而相親比,終始如一,爲之誠信,乃得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它吉者,身處比之首,應不在一,心无私吝,莫不比之。有此孚信,盈溢質素之缶,以此得物,物皆歸向,從始至終,□常恒來,非唯一人而己,更有它人並來而得吉,故云終來有它𠮷也。此假外象,喻人事也。

初六,有孚至它吉也。正义说:“有孚比之,无咎”,处在比之初,为比之首,若无诚信,祸莫大焉。必有诚信而相亲比,终始如一,这样诚信,才得无咎。“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吉”,身处比之首,相应不在一处,心无私吝,无人不比之。有此孚信,盈溢于质朴的缶,以此得物,物皆归向,从始至终,常常恒来,不只一人而已,更有他人并来而得吉,所以说终来有它吉。这是借外象比喻人事。

通俗理解初六居比之始,强调诚信是亲比根本;诚信充盈如缶,便能广得归向,不只一人来,故终来有它吉。

  • 缶:瓦器,此处喻质朴的诚信。
  • 它𠮷:即“它吉”,“𠮷”为“吉”的异体。
注應不在一,心无私吝。正義曰:應不在一者,初六无應,是應不在一,故心无私吝也。若心有偏應,即私有愛吝也。以應不在一,故心无私吝也。六二,比之至不自失也。

王弼注“应不在一,心无私吝”。正义说:应不在一,是说初六没有固定相应,所以心无私吝。若心有偏应,就会私有爱吝。因为应不在一,所以心无私吝。六二,比之至不自失也。

通俗理解解释初六“心无私吝”的原因:初六无专应,故不偏私;若有所偏应,就会生爱吝。后文带出六二爻辞标题。

  • 应:指爻与爻之间的相应关系。
  • 六二:比卦第二爻,阴爻。
正義曰:比之自内,貞𠮷者,居中得位,係應在五,不能使它悉來,唯親比之道自在其内,獨與五應,但貞𠮷而巳,不如初六有它吉也。象曰:不自失者,釋比之自内之義,不自失其所應之偶,故云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
正义说:“比之自内,贞吉”,六二居中得位,系应九五,不能使其他人都来,只是亲比之道自在其内,独与九五相应,只贞吉而已,不如初六有它吉。《象传》说“不自失”,解释比之自内之义,不失其所应的配偶,所以说比之自内,不自失。

通俗理解六二居中得位而专应九五,亲比只在其内,所得为贞吉,不如初六广得它吉;《象》说不自失,指不失其应偶。

  • 系应:指系属相应。
  • 贞𠮷:即“贞吉”,“𠮷”为“吉”的异体。
六三,比之匪人至傷乎。正義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者,言六三所比,皆非已親之人。四自外比,二爲五應,近不相得,逺又无應,是所欲親比,皆非其親,是以悲傷他。六四,外比之至從上也。正義曰:六四上比於五,故外比也。居得其位,比不失賢,所以貞吉。凡下體爲内,上體爲外,六四比五,故云外比也。象曰:外比於賢,以從上也者,九五居中得位,故稱賢也。五在四上,四往比之,是以疋上也。

六三,比之匪人至伤乎。正义说:“比之匪人,不亦伤乎”,是说六三所比都不是自己亲近的人。六四自外比五,六二为九五相应,近不相得,远又无应,所以想亲比者都非其亲,因此悲伤。六四,外比之至从上也。正义说:六四上比九五,所以是外比。居得其位,亲比不失贤,所以贞吉。凡下体为内,上体为外,六四比五,所以说外比。《象传》说“外比于贤,以从上也”:九五居中得位,所以称贤。五在四上,四往比之,所以是从上。

通俗理解对比六三与六四:六三所比非亲,近远皆无应,故可伤;六四居位得正,外比九五之贤,能顺从在上,故贞吉。

  • 匪人:非亲近之人。
  • 疋上:疑当作“从上”,指顺从在上者。
九五,顯比至使中也。正義曰:五應於二,顯明比道,不能普徧相親,是比道狭也。王用三驅,失前禽者,此假田獵之道,以喻顯比之事。凡三驅之禮,禽向己者則舎之,背己者則射之,是失於前禽也。顯比之道,與已相應者則親之,與己不相應者則踈之,與三驅田獵,愛來惡去相似,故云王用三驅,失前禽也。言顯比之道,似於此也。邑人不誡,𠮷者,雖不能廣普親比,於自己相親之處,不妄加討罰,所以己邑。之人,不須防誡而有𠮷也。至于邑人不誡而爲𠮷,非是。大人弘闊之道,不可爲大人之身,但可爲大人之使。象曰:顯比之𠮷,位正中者。所以顯比得𠮷者,以所居之位,正而且中,故云顯比之𠮷。舎逆取順,失前禽也者,禽逆來向己者,則舎之而不害;禽順去背己而走者,則射而取之,是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者,釋邑人不誡之義。所以己邑之人,不須防誡,止由在上九五之使,得其中正之人。伐不加邑,動必討叛,不橫加无罪,止由在上使中也。中謂九五也。此九五雖不得爲王者之身,堪爲王者之使,以居中位,故云上使中也。注爲比至之道。正義曰:去之與來,皆无失者,若比道弘闊,不偏私於物,唯賢是親,則背已去者與來向己者,皆悉親附,无所失也。言去亦不失,來亦不失。夫三驅之禮者,先儒皆云:三度驅禽而射之也。三度則己,今亦從之,去則射之。褚氏諸儒皆以爲三面著人驅禽,必知三面者,禽唯有背己,向己趣己,故左右及於後,皆有驅之。愛於來而惡於去者。來則舎之,是愛於來也;去則射之,是惡於去也。故其所施常失前禽者,言獨比所應,則所比爲失,如三驅所施,愛來憎去,則失在前禽也。用其中正,征討有常。伐不加邑,動必討叛者,此九五居中得正,故云用其中正也。心旣中正,不妄喜怒,故征伐有常也。所伐之事,不加親已之邑,興師動衆,必欲討其叛逆。二以其顯比,親者伐所不加也,叛者必欲征伐也。云雖不得乎大人之𠮷,是顯比之吉者,以象云顯比之𠮷,其比狹也。若大人之𠮷,則比道弘通也。可以爲上之使,非爲上之道者,九五居上之位,若爲行如此,身雖爲王,止可爲上使之人,非是爲王之道,故云非爲上之道。

九五,显比至使中也。正义说:九五与六二相应,显明比道,却不能普遍相亲,所以比道狭窄。“王用三驱,失前禽”,是借田猎比喻显比。凡三驱之礼,禽兽向自己来的就舍而不取,背自己去的就射取,因此失去前禽。显比之道,与自己相应的就亲,不相应的就疏,和爱来恶去相似,所以说王用三驱,失前禽。“邑人不诫,吉”:虽不能广普亲比,但对自己相亲之处不妄加讨罚,所以自己邑中之人不必防诫而有吉。至于邑人不诫而吉,不是大人弘阔之道,不能作为大人之身,只可作为大人之使。《象》说“显比之吉,位正中”,显比所以得吉,因为所居之位正而且中。“舍逆取顺,失前禽也”,禽逆来向己者就舍而不害,禽顺去背己者就射而取之,所以失前禽。“邑人不诫,上使中”,解释邑人不须防诫,只因在上九五之使得其中正之人;征伐不加于邑,行动必讨叛逆,不横加无罪,只因在上者使中。中指九五。此九五虽不得为王者之身,堪为王者之使,因居中位,所以说上使中。王弼注“为比至之道”。正义说:去与来都无失,若比道弘阔,不偏私于物,唯贤是亲,则背己去者和来向己者都亲附,无所失。三驱之礼,先儒都说三次驱禽而射,三度则止。褚氏诸儒以为三面着人驱禽,因为禽只有背己、向己、趣己,故左右及后皆有驱。爱来恶去,来则舍,去则射,所以常失前禽;说独比所应,则所比为失,如三驱爱来憎去,失在前禽。用其中正,征讨有常。伐不加邑,动必讨叛,因九五居中得正,心既中正,不妄喜怒,故征伐有常;所伐不加亲己之邑,兴师动众必讨叛逆。显比亲者伐所不加,叛者必欲征伐。虽说不得大人之吉,是显比之吉,因其比狭;若大人之吉,则比道弘通。可以为上之使,非为上之道;九五居上之位,若行如此,身虽为王,止可为上使之人,非是为王之道,所以说非为上之道。

通俗理解详释九五显比:显比只亲相应者,如三驱失前禽;虽邑人不诫而吉,却非大人弘阔之道,只堪为王者之使,因位居中正。

  • 三驱:古代田猎之礼,三面驱赶禽兽。
  • 邑人:自己邑中之人。
上六,比之无首至所終。正義曰:无首凶者,謂无能爲頭首。它人皆比,已獨在後,是親比於人,无能爲頭首也。它人皆比,親道已成,己獨在後,衆人所棄,冝其凶也。象曰:无所終者,釋比之无首。旣不能爲比之初首,被人所棄,故无能與之共終也。

上六,比之无首至所终。正义说:无首凶,是说不能为头首。别人都亲比,自己独在后,是亲比于人却不能为头首。别人都亲比,亲道已成,自己独在后,被众人抛弃,应该凶。《象传》说“无所终”,解释比之无首。既不能为比之初首,被人所弃,所以无人与之共终。

通俗理解上六居比之终而独后,不能为首倡;亲道已成后被众人抛弃,故无首而凶,也无所终。

  • 上六:比卦第六爻,阴爻。
  • 无首:不能为亲比之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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